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4-11-02 11:40:12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书信吧,借助书信人们可以传递思想、交流信息。为了让您在写信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1

尊敬的学生家长及监护人:

“车祸猛于虎”已成不争的事实。据调查,我国每年有两万多名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伤残或死亡,全国平均每天因交通事故消失一个班的学生,交通事故已成为未成年人的头号“杀手”。为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给家庭带的痛苦和不幸,现就未成年人学生上、放学路途的交通安全温馨告知如下:

一、自觉遵守基本行走规则

请家长教育好您的孩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靠右靠边走人行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拦;不闯红灯,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无斑马线时要注意观察往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过十字路口时,要服从信号灯指挥,不要与机动车抢道通行。

二、自觉遵守骑车基本规范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成年人不得骑自行车载人;不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不满18周岁不得驾驶机动车(尤其是家长,不放任、不纵容孩子无证驾驶摩托车)。请教育并监督好您的`孩子自觉遵守上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要违反规定骑车上路,避免交通事故伤害。骑自行车上路时一定要靠右行走,过马路,回头看,没有车辆再横穿。

三、掌握乘车安全基本常识

请家长教育好您的孩子在乘车上、放学途中注意安全,一是不乘坐无牌无证、未经年检、未购买保险的车辆;二是车辆行驶中不要把身体伸出窗外;三是必须等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四是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后方是否有车辆通过,不要一下车就跑。

四、家长要做明出行带头人

家长在驾驶机动车时,不超速、不超载、不酒驾、不毒驾、不闯红灯、不占用应急车道、礼让斑马线,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驾驶、乘坐摩托车时自觉佩戴头盔,拒绝危险驾驶,争做安全明出行带头人。

五、遇到交通意外时要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如果不幸遭遇交通事故,一要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二是在救护车到达之前不要对受伤者强拉硬拽,可利用学过的急救常识采取止血、包扎等急救措施;三是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记住肇事车辆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以及周围认识的人,便于以后的事故处理。

各位家长,各位监护人,孩子是家庭的未,民族的希望,让孩子在健康快乐中学习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务必请您教育并督促好您的孩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远离交通事故伤害!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2

尊敬的学生家长: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的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急剧增加,现有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设施跟不上日新月异的交通形势要求,给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学生们每日往返于家庭与学校之间,交通方式有步行、骑自行车、乘搭摩托车、汽车等,由于年龄、判断力、行为支配力和不抗力等诸多原因,使中小学生极易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据交警部门统计,去年仅东升范围就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23宗、16余人受伤,这些血和泪的教训应当引起各位家长的高度重视和深思。

寒假节将到来,学生暂时离开老师的教育和指导回到您的身边,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他们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希望您言传身教,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一定要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带头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并教育孩子出门要注意交通安全。在此,特向各位家长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并做到:驾驶两轮摩托车配戴质量较好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且不能超载(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只能在摩托车后座位置搭载一人);驾驶汽车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驾车时应当文明礼让,安全行驶等。

二、要积极督促教育子女,步行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两边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要冲红灯;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教育子女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在机动车道内左穿右插、竞技行驶。

三、不让未满12岁的子女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要让18周岁以下的孩子骑摩托车上路,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

四、密切与学校、教师联系,如果发现自己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配合学校、交警对其加强管教。

只有从自身做起,人人遵章守法,您和孩子以及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才会得到充分保障,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从小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东升交警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祝:家庭幸福、出入平安!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3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们好!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净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衷心希望广大家长、学生积极抵制交通陋习,遵法文明出行,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特此交警向你们倡议:

1、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配合交警、学校、老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不准扒乘行驶中的车辆;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过公路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监督提醒孩子上学不骑机动车辆(包括二三轮电瓶车)、不骑“英雄”车(不骑车追逐、不单手掌把、不撒把、不并肩牵手骑车等);低年级和幼儿园的`孩子您应按时安全接 ……此处隐藏7582个字……安全头盔,乘坐汽车要戴好安全带;走路或骑自行车按道通行,不随意行走机动车道、摩托车道,要远离大型车辆。

三、自觉服从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服从交警指挥,严格遵守各类交通法律法规。

四、禁止将摩托车等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未成年人驾驶,违者将由公安交警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二千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所有人的`驾驶证。

五、严禁孩子参与飙车!违者将由公安交警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孩子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您的一次放任、一次纵容,可能对孩子造成难以预计的伤害;您的一声叮咛、一句提醒,将对孩子的安全起到很大的保护作用;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祝您合家平安,幸福吉祥!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14

尊敬的家长:

您好!衷心的感谢您一年来关心和支持我园工作!感谢您与各位老师的密切配合!感谢您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和您一样,我们为您孩子的每一点进步由衷欣喜;我们更加期待新的学年里,在幼儿园和家庭的一致努力下,您的孩子成为我们共同的骄傲!

伴着炎炎夏日,20xx年暑假即将来临,为帮助孩子“安全、愉快、健康、文明”地度过长达近两个月的假期,请家长做到以下“六个注意”:

一、教育孩子要注意季节病的预防和饮食卫生。时值夏季,气温多变,是流感、手足口等夏季传染病的高发季节,请家长要教育孩子加强自我保健意识,增加户外运动机会、少去或不去人多的公共场所,。专家建议可注射“流感疫苗”,通过激活个体免疫系统提高机体御病能力。日常生活中要教育孩子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卫生习惯,不生吃海鲜等水产品;特别要教育孩子不买街上无证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以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教育孩子要注意游泳安全。夏季节是溺水伤亡事故多发季节,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孩子进行游泳安全教育,教育向孩子关于私自外出游泳的危险性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要严防孩子私自下水,避免游泳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对孩子进行游泳遇险时的自救、逃生常识以及施救和报警方式的教育,确保孩子生命安全。家长带孩子外出游泳时,必须到符合卫生条件的游泳馆游泳,要遵守游泳场所安全规则,而且要有家长看护,不要在河、湖、溪流、水库、水潭、池塘、建筑工地的积水洼地等不明水域游泳。

三、教育孩子要注意交通安全。要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横穿马路和闯红灯,过交叉路口等要注意过往车辆,靠右行走,骑自行车不能违规载人等,禁止孩子乘坐无证照、违章超载车辆和飞艇等运输工具,避免交通事故发生。不准未满十二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马路,更不能让没有驾驶员资格的孩子驾驶摩托车和其它机动车辆。

四、教育孩子注意外出活动安全。孩子外出郊游等活动,要有家长带领,并要切实注意游玩安全,不要随便与陌生人外出游玩,不到安全无保障的危险区域、地点游玩。家长对孩子外出要做到知去向、知活动内容、知同伴、知归时,如发现有异常,应立即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五、教育孩子要注意用电安全、使用煤气安全、防火安全。不要让未成年人独自使用燃气,以免引起火灾。同时要做好防雷击、防台风、防暴雨侵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自我防范与自护自救能力。

六、注意防范不良分子的侵害。不要轻信陌生人,注意防范不良分子通过诱惑欺骗手段进入家里抢劫或绑架。

以上“六个注意”事项,希望得到您的积极配合,共同把孩子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呵护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谨祝您和您的孩子:暑期愉快、健康幸福!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15

广大学生及家长:

据权威数据显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有80%以上是由于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含驾驶人员和搭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就是戴好了生命护身符!

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全省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将依法严肃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积极配合此次专项行动,广大学生及家长无论是驾驶、乘坐摩托车还是电动车,请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要牢记:坚决不乘坐“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货运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严禁轻便摩托车搭载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做到不闯红灯V不逆行、不违法载人、不加装晴雨伞、遮阳篷等非法装置。

让我们从“头”开始,从现在做起,做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安全的文明市民。

处罚依据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处50元罚款;乘车人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驾乘电动车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非法安装晴雨伞、遮阳篷,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的处罚如下:

1、无证驾驶: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可并处拘留15日。

2、无牌上路: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

3、没有交强险:罚款312元(摩托车交强险费率的2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三轮车等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的,处200元罚款;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100元罚款;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100元罚款;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处1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50元;电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元。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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